周朝的经济 什么是井田制度?
井田制
井田制度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开始实行于商朝,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井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周王,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但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和自由买卖,还要交纳一定的贡赋。从生产方式上,奴隶主贵族强迫奴隶集体耕种,剥夺奴隶的劳动成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乌鲁木齐有哪些癫痫病医院。随之而来的是新的北京治疗癫痫病效果剥削方式的出现。封建北京治疗癫痫比较好的医院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导致了井的崩溃。
经济
晚周时期工商业无疑有了相当的发展,虽然象其他许多情况那样,无法精确地估量所发生的情况。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在不同的国家出现了不同的、有固定价值的金属货币,在公元前5和4世纪更是如此。[105]这类钱币显然便于商业交易,虽然某些象谷物和布那样的商品,特别在大宗交易中继续用作交换媒介。商业的发展当然有助于城市的成长,并且还出现了工业按地点进行专业化的趋势。《史记》和其他史籍还记载了几个著名的商人,首先是孔子的弟子子贡,直至秦统一全国之前不久的经营奢侈品或者通山泽之利。政府并不像集散主要商品那样直西藏癫痫病医院哪里好接关心这些商品。